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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及技术指导原则。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等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许可,以及涉及的技术审查、审评检查、现场检查和抽样等工作。组织实施省本级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联系电话

电话:37886014
传真:3788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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