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5月8日
附件1.粤人社规〔2021〕8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关于《广东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