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在第七个“深圳人才日”,备受关注的深圳新一轮人才政策——《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主要内容对外发布,表明深圳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坚定决心,释放开放包容、广纳英才的强烈信号。
此次发布的《意见》内容从人才引进、培养、开发、使用、服务等五方面着力,分为五大部分——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问出身培养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不遗余力服务人才。
“五个不”统领下的30条具体政策措施有诸多亮点。
在“不唯地域引进人才”部分,《意见》明确提出实施顶尖人才、企业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汇聚项目。
在实施顶尖人才汇聚项目中,《意见》提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一事一议”引进全球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生活保障等一揽子“政策包”等。
在实施企业人才汇聚项目中,《意见》提出,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突出市场需求导向,分类分档确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对企业聘用清单内人才给予补贴等。
在实施创业人才汇聚项目中,《意见》提出,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领衔的重大项目,在项目落地、科技研发、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强化创新创业团队支持,对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领域人才团队给予资助。绘制全景式创客空间地图,让创业人才一图速览全市创业资源分布,及时获取共享办公、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信息。
在实施青年人才汇聚项目中,《意见》提出,对新引进入户35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相应生活补贴等。
比如:对新引进入户35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相应生活补贴;打造关键领域人才“蓄水池”,实施“圆梦鹏城”项目;设立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咨询委员会,建立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直认制等。
《意见》还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培养、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项目以及人才技能、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人才项目合作,强化知识产权激励,给予顶尖科学家更多自主权。
比如,《意见》提出要打造关键领域人才“蓄水池”,支持用人主体采取灵活方式引进青年科技人才,储备一批未来发展急需人才。
比如,提出实施“圆梦鹏城”项目,围绕“打造让人圆梦的城市”目标,坚持“英雄不问出处”“人人皆可成才”理念,设立城市“梦想启动金”,成立圆梦导师委员会,通过公开招募每年遴选产生一批人才梦想项目,给予梦想启动金资助,助力人才事业起步、筑梦圆梦,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项目遴选不分行业领域、不论层次高低、不设门槛条件,将深圳打造为各领域人才的向往之地、汇聚之地、圆梦之地。
“不遗余力服务人才”,如何服务?《意见》提出“事业无忧”“往来无忧”“安居无忧”“生活无忧”“申办无忧”五个无忧。
在“事业无忧”拓展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举措中,《意见》提出,完善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体系,推动金融机构面向高层次人才及其任职企业打造“人才贷”“人才保”“人才债”相互融合的人才金融链条等。
在“往来无忧”提升人才出入境便利化水平中,《意见》提出,按照规定优化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办理R字签证等。
在“安居无忧”构建人才住房多元化保障体系中,《意见》提出,按规定为人才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扩大配租房源有效供给。对租住非保障性住房的人才,按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出台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等。
在“生活无忧”打造教育养老医疗配套宜居环境中,《意见》提出,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规定予以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提供医疗咨询意见和就医服务保障等。
在“申办无忧”完善人才政策福利兑现渠道中,《意见》提出,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政策申报流程,探索“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办法,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持续优化人才体验。建设完善“鹏城优才”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等。
目前,深圳各类人才总量突破679万人、高层次人才2.4万人、留学回国人员超20万人。智联招聘近期发布的《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2023》显示,深圳人才吸引力位居全国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