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在广州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广州成为全国开展这项试点工作的首批6个城市之一。
接下来,广州将在《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基础上,分别按照《广州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和《广州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同时,广州将对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或从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符合当地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外国高端人才实行自主推荐。
广州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将紧密结合广州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人才需求,以便利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引进具有国际水平、国际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
为此,广州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提出了多条新增条款、多条修改条款。例如,在“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条款下边,新增或修改后的子条款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获得者”“曾在国际海事组织高层管理职位任职”等等;在“创新创业人才”条款下边,新增或修改后的子条款包括“国内百强投资机构创办人、合伙人”等。
此外,广州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等8大行业(产业),梳理了104个急需紧缺岗位,并明确集成电路、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等三个重点引才方向。
外籍“高精尖”人才地方认定标准试点是国家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的重要探索,也是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高端人才资源要素的积极举措。该项工作对于落实科技部提出的“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为抓手,为外籍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推动建立工作许可、居留、签证、永久居留到入籍的有机衔接和身份转化机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