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广东治污攻坚决战决胜年,虽逢疫情,但据省生态环境厅消息,将坚持防疫与治污攻坚两不误。近日,针对空气质量波动,清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要求,到今年底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要达93%,PM2.5要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
去年,清远市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实现2016年后首次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7%,空气质量改善率全省排名第2。但今年初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清远多项大气污染物评价浓度同比上升较大,截至2月22日共发生轻度及以上污染5次。按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今年清远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3%以上。“据此测算,该市今年可用污染天数共26天,已消耗5天,仅剩21天,完成蓝天保卫战终期考核目标形势非常严峻。”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清远市委书记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实地调研,决定共同挂点督导位于该市凤城街办国控站的大气污染管控,实施精准治污,该市另一国控站由代市长挂点督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参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做法,主要领导挂帅,着力破解关键性难题。
另外在2月25日,清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签发《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清远市到今年底,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要达93%,PM2.5要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要求做到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继续推广清洁能源;扩大市区货车限行区,推广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车;继续严格控制工地及道路扬尘,推动露天堆场和停车场专项整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定期、不定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等方式,对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指导当地工作。同时针对重点污染因子和重要时间节点,将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遏制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另外,省生态环境厅粤北专员办也将协助督促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月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