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南方日报头版报道我省出台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近日向本报做独家解读何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及广东未来三年内重点建设的10所技师学院有何特点。
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省人社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省级实施办法,省政府于9月底出台广东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新政策突出广东特色。针对中心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明确要“研究制定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和人力资源供需评估机制,2020年底前选取条件成熟的地市探索开展试点”,提出“强化制度供给创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和劳动力流动”。聚焦最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并按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对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进行补助。广东未来三年内建设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要打造成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国际化技师学院。此外,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参照高职院校标准实施生均拨款制度”等创新举措。
针对落实力度,广东将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各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地务必按要求于2017年底前出台本地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配套政策,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