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首次明确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兴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通知明确,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根据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和缴费率按各市政策执行,并按照我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逐步调整。
已连续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市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市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