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布了近一年来广东特色“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883元每人每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227元每人每月,比2020年增长了3.5%、10.5%。
据悉,全省目前有1.5万名孤儿,2.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5万名困境儿童,14.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两兜底、四保障”一直是我省儿童保障工作重点,即“生活兜底、监护兜底”和“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四保障”。
广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连续5年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2021至2023年将逐年提高全省集中养育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对年满18周岁仍在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发放生活费至毕业。还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覆盖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子女纳入重点保障范围,联合卫健部门将生活保障政策普及到更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在孤儿医疗、教育方面,全省民政部门统筹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2020年,全年拨付省级福彩公益金410万元兜底孤儿体检、医疗和康复费用,全年进行手术矫治、康复训练和体检的孤残儿童共2705人次;核拨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253万元支持开展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在校成年孤儿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目前,全省初步搭建起了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儿童服务工作网络,建成儿童福利机构106家,选取广州、江门、肇庆、茂名等开展为期2年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建成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0家,覆盖率达90%,计划今年内推动实现100%全覆盖。
同时,全省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未成年人保护24小时服务热线50条,截至目前,提供各类服务1万余人次,解决复杂疑难个案452例。
在建强工作队伍方面,全省建立起一支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已配备村(居)儿童主任27240名、镇(街)儿童督导员1788名,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统筹“双百社工”服务,打通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有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407个,累计服务留守儿童25148人次,困境儿童6936人次,个案救助48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