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逐年提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提高保障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落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强制报告主体全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
近年来,广东密集出台一系列事关儿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实施一批民生实事,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走向体系化、专业化,努力让全省1.7万余名孤儿、9万余名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近1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孤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养尽养
孤弃、留守、困境儿童是脱贫攻坚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广东民政系统根据相关部署要求,从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扎实做好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
在孤儿保障方面,2020年全省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1110元。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截至目前,共向2万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帮扶资金。
2019年,广东首次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全省在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2300多名孤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
同时,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权益,积极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目前,广东“明天计划”进一步降低报销门槛,放宽定点医院限制,救助对象拓展到散居孤儿,项目由手术治疗拓展到非手术治疗、体检、康复。2019年,拨付部省两级福彩公益金1513万多元,兜底孤儿体检、医疗和康复费用,得到帮扶孤残儿童达6000余人次。
加强救助保护部门协作
广东建立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政、教育、公安、司法等27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今年,省民政厅联合有关单位,先后部署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关爱帮扶、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民政领域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摸排各地存在监护、健康、生活、就学就医等困难的困境儿童,集中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不落实等问题,确保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
根据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工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强制报告责任主体要向主管部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各地还通过“护童之声”困境儿童服务热线、12349民政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热线电话以及政府网络留言,接收未成年人求助信息。今年1月,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预登记上线“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业务端口首次向社会公开,将更及时、更有效地掌握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情况,便于开展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