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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东研发经费支出约三千亿元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近百分之二点八 区域创新能力保持全国第一

时间 : 2020-04-08 10:31:1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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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优化大湾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研发经费支出约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近2.8%,区域创新能力保持全国第一。

  对于受制于人的“卡脖子”核心技术、元器件、关键零部件、装备和主要依赖进口的部件装备等,2019年我省预算安排35亿元资金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

  安排35亿元对核心技术等进行攻关突破

  针对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省财政厅加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发、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提升基础创新能力资金需求。

  2019年安排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资金14.6亿元,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具备条件的地市与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建立省市联合基金,力争在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等科技成果方面取得突破。

  同时,精准投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预算安排35亿元资金,对受制于人的“卡脖子”核心技术、元器件、关键零部件、装备和主要依赖进口的部件装备等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截至目前,已组织实施5批共296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其中省级财政立项金额达59.84亿元。

  此外,强化省实验室建设资金省级投入资金保障,对珠三角地市承建的省实验室在建设三年后经由实地评估,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评估情况由省财政按不高于省市1:2投入比例予以奖补;对粤东西北地市承建的省实验室按省市2:1投入比例同步给予资金支持。目前10家省实验室均已启动建设,吸引来粤交流院士达1200多人次,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团队近百个。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在大湾区内自由流动和聚集,我省财政部门从科技计划项目、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拨付、个人所得税税负三方面着手,逐步构建珠三角九市与港澳衔接的财税政策体系。

  一方面,印发鼓励香港、澳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鼓励港澳地区积极参与我省财政科技计划,推动粤港澳三地加强科技合作交流。

  同时,深入研究科研资金跨境拨付工作流程。2019年7月30日成功将首笔港澳高校牵头组织实施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316.96万元跨境拨付至香港科技大学。截至目前,港澳机构参与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累计已成功跨境拨付资金超过1700万元,进一步吸引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我省科技计划合作项目。

  绩效支出向一线科研人员、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

  省财政部门还制订印发了广东省科技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划分省以下各级政府对科技投入的边界,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和市县财政关系。其中,明确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5项事项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事项,分别明确为省级财政事权或市县财政事权。

  与此同时,按照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科研人员管理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增强创新动力。

  一方面,优化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简化科研项目直接费用编制要求。下放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所有科目的调剂权,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专账管理机制,科研资金可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并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不作留用时间限制。简化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

  另一方面,建立清晰的责任链和绩效导向机制,明晰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各方责任。强化绩效导向,更加注重对科研人员人力成本补偿,“以人为本”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绩效支出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向承担科研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安排的重要依据,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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