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全面打响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攻坚战。
《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其中,本月底前全省完成农村泥砖房摸查和分类工作,各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4月底前,全面完成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清拆工作;今年之内完成贫困户C、D级泥砖房改造工作,其他C、D级泥砖房按现行政策予以改造;明年底前完成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泥砖房维修保护工作。
分类处理现有泥砖房
《意见》明确,对现有泥砖房按照“有人常年居住”“无人居住”两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结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工作精准施策,分阶段整治。
根据《意见》,对“有人常年居住”的泥砖房,依据“一户一宅”有关法律规章动员农户对多出的破旧屋进行清拆。属“唯一住宅”的,对其泥砖房进行安全鉴定,按现行政策予以危房改造。对“无人居住”的泥砖房,属于具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分阶段进行改造修缮,属于危房弃房类型的,应拆尽拆,避免长期闲置损坏形成安全隐患,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开发使用。
在《意见》印发之前,全省一些地市已率先开展这项行动,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全省已拆除泥砖房236.9万余间,8448.3万平方米。以韶关市为例,该市对排查出来的泥砖房实施台账式管理,按照“先拆、缓拆、慎拆、不拆”四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在多次摸排复核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花名册和数据库,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具体。
由“要我拆”转为“我要拆”
村民出于个人利益考虑,不愿意拆除危房旧房,是推进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一大难题。对此,《意见》提出要广泛深入和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有效实现由“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在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促使村民由“要我拆”转变为“我要拆”方面,韶关开展“夜访”“遍访”群众活动,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庄,挨家挨户做工作,争取群众支持。河源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此外,《意见》还明确,除各级财政统筹加大投入,资金来源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激活社会资本,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金融乡贤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筹集资金,真正形成多元参与投入的机制与氛围。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除了农民要积极参与,投工投劳,各级部门也要落实对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拆工作设立奖补机制,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以韶关为例,该市财政安排8000万元作为竞争性奖补资金,分档次奖补各县(市、区)用于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