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县域营商环境全面复制对接珠三角经验,编制形成《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扎实推进县域营商环境提升。
典型案例系列之十:
深圳市光明区:共建企业合规机制,共促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背景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民营企业数量为12万家,占光明区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为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深圳市光明区成立民营企业合规服务中心,通过加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设商事调解试点、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平台、出台合规建设方案、编制合规指引、开展合规培训、加强合规指导、实施光明科学城“法治护航·与企同行”行动等系列措施,打造企业合规“光明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民营企业合规服务中心,探索企业合规新模式。2023年8月,举办“企航计划·法治相伴”——光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暨企业合规宣传推广活动,光明区、街道民营企业合规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合规中心以“1+6”企业合规综合服务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动、多层次参与的企业合规服务体系。成立企业合规服务团,通过走访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打造合规文化,树立企业合规理念,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企业合规良性发展。
二是成立光明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彰显企业合规新成效。发动20余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律师组成一支具有公益性、开放性、专业性的服务团队,扩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覆盖面。同心律师服务团持续开展“入园区、进企业、下基层”精准化公益法律服务,组织企业进行合规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企业合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引导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以法赋能、用法守护,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树立企业合规新标杆。为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印发《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暂行规定》,填补针对第三方监控人的监管空白,解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合规互认难问题,形成推动行业合规发展的强大动力。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专业力量,基于对个案的调查研究,出台行业全链条合规指引,提供事先预防、事中纠正和事后完善一站式企业合规指引服务。
三、取得成效
深圳市光明区已走访企业1080家,提供法律咨询1560人次,开展企业合规宣传活动109场,覆盖各类行业企业1000余家。精心培育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对9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监督考察程序,对其中7家进行验收,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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