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 备案号:[2007]J010号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家校通”资费的备案报告》(广东电信市场〔2007〕38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指定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东电信“家校通”资费方案
一、“家校通”信息服务费标准为8元/月/户,可上下浮动30%。用户发送短信和接收其已订购信息的下行短信所发生的通信费用、互联网接入费用、语音邮箱拨入的通信费用按标准资费另收。
二、“家校通”服务内容介绍
(一)短信息服务
1. 短信载体
服务平台主动发送相关信息到小灵通或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通过需要编辑信息进行查询。
2. 短信息服务列表
1) 通知(学校的各类教育通知)
2) 学校最新信息(教育活动安排、学校动态等)
3) 班主任评语(最近表现、学习状况等)
4) 短信成绩单(各科成绩以及排名以短信的方式下发到家长手机上)
5) 学生考勤(学生的到校、离校时间)
6) 班主任信箱(家长通过互联网、短信向班主任留言、咨询,班主任将就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7) 校领导信箱(家长通过互联网、短信向校领导留言、咨询,校领导针对性答复)
8) 自由参与服务
(二)语音信箱服务
1. 主要功能
学校信息、班级信息电话自动查询功能
学生成绩、学生在校表现信息查询功能
考试、升学信息咨询功能
学校通知、收费标准公示功能
各类考试成绩查询功能
(三)互联网服务
“家校通互联网服务”是家长、学生、老师通过互联网实现“家校通”的另一有效途径,比短信息服务有更深入、更丰富的信息量。其中包括:[家长热线]、[家长答疑]、[学生热线]、[网络教育]等。
(四)其它
家长自由参与家校通,自行操作开通
信息服务费的服务内容有:主动发送学生的相关信息到学生家长的小灵通或手机上,以及主动发送相关信息到家庭固定电话语音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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