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
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粤办函〔2024〕30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建立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4日
附 件
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
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安排,加强对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工作合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指导推动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铁路沿线地市政府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检查督导,研究完善我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标准规范、政策措施,不断夯实治理工作基础。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铁路监管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广州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省铁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其中,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为普铁和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铁路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经办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至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及时、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推进我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跟踪督促相关事项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广东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
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林飞鸣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召集人: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 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伍勇波 广州铁路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雷锦华 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
刘 锋 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
龚晓晖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罗世衍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中春 省水利厅副厅长
罗一心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刘永生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郑永光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林定明 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
张志强 广州铁路公安局副局长
封力民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副总经理
王 志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副总经理
顾建华 省铁投集团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