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广东省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9〕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按照省级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划分,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许瑞生 副省长
副组长:钟旋辉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光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吴道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曾凡瑞 省民政厅副厅长
肖红梅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俊祥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蒋宏奇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潘伟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王富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邹振宇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冯 彤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刘智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支光南 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廖庆祥 省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兼任。领导小组是阶段性工作机制,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