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单位 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挂牌督办第十六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省政府综合各地市火灾形势、消防工作情况和排查上报名单,经实地调研评估,明确对全省5个重点地区和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据悉,第十六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名单包括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等5个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包括广州市花都区哈博学校、深圳市星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埔福苑商住楼)等21家单位。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把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表、路线图。有关地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抓成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将隐患整治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全面开展火灾隐患问题排查,建立健全场所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个场所、逐条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动态整改、销账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被挂牌督办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通知》要求,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救援总队)要强化工作统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和单位,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第十六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