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多元化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模式,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人民法院负责引导当事人运用平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工作。二是创新在线诉调对接流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后,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线上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予以在线司法确认,线上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经线下调解成功后仍可进行在线司法确认,线上线下均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立案或继续审理。三是强化在线音视频调解。鼓励引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积极使用在线音视频调解功能,由人民法院提供在线音视频调解各项支持和保障。
《协议》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程序与司法确认程序的无缝衔接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促进纠纷公平、公正、高效解决。一是明确合作宗旨,建立合作机制,通过联合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络室,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案件办理、业务交流、工作衔接、宣传引导,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