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宣传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二条举措,进一步推动提升珠海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而言,珠海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的社会效果,建立联系服务重点知识产权企业制度,携手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主动与驰名商标、著名品牌、高新技术等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对重点企业发生的案件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指引,不断提高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珠海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五个一”工作,即每办理一宗案件,与相关单位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向监管机关发出一份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给受害单位提出一份防范对策意见、到发案企业开展一次回访座谈活动。
此外,珠海还将探索在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机构建立惩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编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白皮书》,全面扩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强调,将加强涉港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港澳地区知名商标、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共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促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融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