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测,今年广东汛期地质和海洋灾害防御形势依然严峻,局部极端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风险高,台风诱发地质和海洋灾害可能性大。日前召开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动员部署暨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广东计划组织实施20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施工,组织实施1000余处地灾隐患点专业监测和3000处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
根据要求,4月中旬前今年所有专业监测点建设任务将基本完成,共计1000余处。针对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广东要求各地要尽快将综合治理计划落实到具体隐患点,明确综合治理措施,特别是要尽快统筹落实所需资金,形成治理台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今年广东将对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37个县(市、区)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具体涉及粤东粤西粤北29个县(市、区)、珠三角8个县(市、区)。为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工作通知和技术要求,协调省财政在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下达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关县(市、区)调查评估工作经费,并要求粤东粤西粤北有关地区充分利用好省下达的专项资金,珠三角有关地区要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启动调查评估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任务。
省自然资源厅今年还将在广州黄埔区、梅州兴宁市先行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调查识别、研判、管控、处置响应、综合治理等机制,为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提供经验。
会议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排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加大对山区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厂矿等人员密集区,公路、铁路、水利、能源等重点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伐木、果场、养殖场等临时工棚排查力度。
同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将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应急设备、装备、物资等保障到位。一旦出现地质、海洋灾害灾情险情,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将灾情险情信息报告上级部门和同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当地政府果断有序组织应急避险,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