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先后遭受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受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受灾地区救灾复产重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克庆同志深入灾区一线,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救灾复产重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受灾地市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截至11月20日,全省因灾“全倒户”共198户,已重建竣工146户,占总户数73.74%;全省因灾“严损户”共152户,已修复126户,占总户数82.89%。全省各地正全力奋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确保受众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为做好受灾群众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积极履职担当,强化重建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重建成效。
一、及早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二、先后派出4个工作组到惠州、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重建任务重的受灾地市检查指导。
三、会同省财政厅下拨省级补助资金455万元,用于帮助受灾地市开展恢复重建。
四、实行工作通报制度。自今年9月份开始,严格实行“周报告”和“月通报”制度,每周五统计汇总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每月初进行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地市人民政府,压实救灾复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建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