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珠海市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珠府〔2024〕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香洲区将国有农用地0.7089公顷(其中耕地0.35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17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726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