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府报〔202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使用7.8794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1.9122公顷和未利用地5.46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056公顷。上述7.8794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