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中府〔2021〕7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审批〈中山市三乡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中府〔2021〕7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火炬区、三乡镇片区)》(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72.4379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334.0845公顷,涉及火炬开发区、三乡镇2个片区共11个成片开发范围。请印发《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涉及的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加强对火炬开发区、三乡镇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