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府报〔2021〕108号)收悉。受国务院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使用0.7000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白云区将集体农用地0.0018公顷、未利用地0.69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7000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呈报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