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程江镇、扶大园区)〉进行审批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1〕34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6.3102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分别位于梅州市程江镇、扶大园区,总用地面积6.310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309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公顷)、建设用地0.0002、未利用地0.0001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6.31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梅州市畲江镇,总用地面积6.310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310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2463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