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批准结果信息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平沙镇建新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21-01-25 12:13:07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打印】 【字体: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核<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平沙镇规划实施方案(跨省指标)(珠指标2019-3)>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规定,现对你市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平沙镇建新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项目建新区总面积78.41亩,其中农用地76.12亩(耕地72.37亩、其他农用地3.75亩)、建设用地2.29亩。所需指标共78.41亩在省下达你市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新方案,切实保护相关土地权益人利益。

  三、项目建新区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四、请你局按规定认真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的台账管理、信息在线备案等工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1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