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道字〔2020〕1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220kv尾塘至义和和鹿江至金源输电线路工程跨越东江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220kv尾塘至义和输电线路工程跨越东江线路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各设置1座管线标,共4座;在220kv鹿江至金源输电线路工程跨越东江线路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各设置1座管线标,共4座。
二、尾塘至义和输电线路管线标高5m,鹿江至金源输电线路管线标高4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红色定光灯1盏。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