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0〕113号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跨流溪河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交航政函〔2019〕70号文要求,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跨流溪河大桥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跨流溪河大桥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桥涵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梁中央各设置1座桥涵标,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 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侧面标: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约150m处航道两侧各设置1对侧面浮标,共4座,规格为HF1.2型柱形浮标,左侧浮标标体为黑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4秒(0.5+3.5);右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周期4秒(0.5+3.5)。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