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梅州市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埔国际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区项目)>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梅州市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埔国际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区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大埔国际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区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
用地规模1.9730公顷,位于湖寮镇山子下村、龙岗村,现状为农用地1.9721公顷、未利用地0.0009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梅州市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梅州市大埔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