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核<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足仙路工程)>的请示》(珠自然资字〔2020〕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足仙路工程)(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足仙路工程)(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
标)将珠海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增加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南屏镇南屏社区足仙路工程项目。项目拟使用建设用地规模1.4262公顷,落实地块位于南屏镇南屏社区,现状为农用地0.6851公顷,未利用地0.741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珠海市香洲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