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地块)>的请示》(韶自然资〔2020〕1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地块),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
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3737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白土镇界滩村,现状为农用地0.3736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一宗已过期矿业权,建设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须按规定进行压覆矿查询和审批。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