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审批<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澄海国家气象观测站等项目)>的请示》(汕自然资源〔2020〕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澄海国家气象观测站等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汕头市澄海国家气象观测站等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8871公顷,位于东里镇东陇村、上华镇山边村、澄海街道岭亭居委会,现状农用地0.6667公顷、建设用地0.2204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汕头市澄海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