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开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开平段安置地项目)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9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开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开平段安置地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2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赤坎镇护龙村,现状为农用地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1.9017公顷,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江门市开平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江门市开平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