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对《广东省恩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恩城街道和君堂镇)审核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1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恩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恩城街道和君堂镇),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恩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恩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55.6505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恩城街道和君堂镇,总用地面积55.6505公顷,现状为农用地37.4991公顷(其中耕地8.8239公顷)、未利用地18.1514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55.650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大槐镇,总用地面积55.6505公顷,现状为农用地54.9353公顷(其中耕地7.9961公顷)、未利用地0.7152公顷(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