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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韶关市仁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灵溪景区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19-01-14 10:38:25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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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上报<韶关市仁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灵溪景区项目)的请示》(韶国土资字〔2018〕5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仁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灵溪景区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丹霞灵溪景区项目已列入《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韶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韶府〔2018〕7号),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8050公顷,位于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现状为农用地1.1271公顷(其中耕地1.0617公顷),未利用地0.677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仁化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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