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审批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沙田村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请示》(肇国土资规保(请)〔2018〕1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肇庆市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沙田村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肇庆市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沙田村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为促进村庄集中建设和村土地利用规划中的项目落地而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2.1707公顷,位于梁村镇沙田村,现状为农用地2.1707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152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四、请你市按规定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附件:肇庆市怀集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