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审批<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县域副中心(沙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茂国土资请〔2018〕1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县域副中心(沙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县域副中心(沙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37.6599公顷,位于电白区沙琅镇渡头村、琅东村、排仔村和尚塘村,现状为农用地37.658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5.1971公顷),未利用地0.001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