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工作动态

广东集采人工关节推迟到4月30日落地

时间 : 2022-04-21 09:51:05 来源 : 金羊网
【打印】 【字体: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原计划于4月15日落地广东医疗机构的集采人工关节将于4月30日落地,并对做好人工关节医保支付标准工作作出详细指引。

  选择是否需要伴随服务

  根据《通知》,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省、广州、深圳平台挂网交易。伴随服务包括提供合规的“跟台”服务、协助组装工具、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手术操作培训等,应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进入手术室。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支付。

  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统一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非专用的动力工具、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

  做好医保支付标准工作

  根据《通知》,参保人使用全套系统人工关节的,按该系统整体计算支付标准;单独使用某个人工关节部件的,按单个部件计算支付标准。使用超过全髋系统类别标准配备数量的髋臼螺钉时,额外使用的髋臼螺钉按部件单独计算支付标准。

  广东省医保局制定了国家集采人工关节的医保支付标准,从2022年4月30日起执行,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采购周期内首年,对于价格高于国家集采产品支付标准的,以其实际价格减去超出国家集采产品支付标准部分的50%作为支付标准,计算公式为:实际价格=(实际价格-国家集采产品支付标准)×50%;第二年起统一以国家集采产品支付标准作为支付标准。

  人工关节的医保支付标准已含伴随服务费,无对应系统的部件以同部件名称的最高支付标准作为支付标准。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根据实际价格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根据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参保患者自付。

  统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根据《通知》,人工关节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实施后,开展DRG/DIP方式付费的地区,首年不调整相应DRG/DIP组的权重分值,后续调整要统筹考虑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变化,科学合理调整。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经评估符合条件触发调价的地区,调价总量可向人工关节置换相关手术项目倾斜。“人工关节置换术”等核心项目价格明显低于全国中位价格和周边省份价格的地区,可专项调整相关项目价格。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