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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行政复议先行化解”指引

时间 : 2024-10-18 09:20:58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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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尹师傅近日收到一单被电子警察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他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地点并不存在,于是直接向交警部门违法处理中心提交“撤销处罚”的行政复议申请。违法处理中心确定尹师傅反映情况属实,遂主动纠正错误,对相关点位的电子警察执法进行了完善。至此,这件行政争议在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先行化解制度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创新机制,明确申请人如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在为申请人增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途径的同时,也为行政机关提供进一步释法说理和自我纠错的机会,有利于行政争议多元、及时化解。

  今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机关认真做好先行化解衔接工作,共有364件行政复议案件经先行化解程序实现定分止争,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早、解决在小。

  为进一步推动先行化解机制在广州落实落细,提升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广州市司法局在全国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先行化解工作指引(试行)》,探索拓宽先行化解范围、增设先行化解启动方式、细化先行化解工作流程,积极打造广州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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