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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演出审批可“一网通办” 江门出台措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

时间 : 2021-06-01 09:53:15 来源 : 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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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消息,《江门市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措施重点支持侨乡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新闻印刷产品创新和侨乡文化产品研发生产,支持文化创新,支持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其中,在智慧政务建设方面,江门将推动更多文化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电影剧本、新闻出版、文化演出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网通办”或网络报送审批,做到“不见面、零跑动、网上办”。营业性演出方面,对新申请的营业性演出,受理前先行提供行政指导,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文化企业可享受更多税收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数字文化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31日前,江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门同时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

  社会资本投资文化演艺业有望获得更多支持。对创演反映江门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侨乡特色文化,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社会反响好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等大型原创精品舞台剧或实景剧,经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确认为精品的且创制完成后在国内外城市(不包括江门市)年公演不少于30场次的,给予创演文化企业每剧15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创演文化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江门也明确建立文化系统人才数据库。除了继续开展文化名家、名家工作室评选工作,江门还将支持五邑大学培养高素质的文化创意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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