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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城市更新首宗项目“1+N”方案获批复 审批时限由改革前1至2年减至半年内

时间 : 2019-08-06 09:43:5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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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长安镇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下称“1+N”方案)近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批复,这是东莞市城市更新审批改革后首宗获批的“1+N”方案,标志着改串联为并联、一次性打包审批的“升级版”城市更新审批政策正式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改革前,东莞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整体审批时限为1—2年,而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1+N”方案从受理到市政府批准仅用了3个多月,这意味着东莞城市更新审批全面提速。

  改串联为并联一次性打包审批

  当下,东莞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双重机遇,产业升级、城市提质都需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东莞土地开发强度已逼近五成,解决土地瓶颈的痛点需要城市更新为城市现代化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东莞提出力争三年实现城市更新3万亩的目标,其中,每年拆旧建新约5000亩,产业类改造约2000亩,其他活化更新、“微改造”等约3000亩。

  行政审批效能提速是东莞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的重要路径。去年8月,东莞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提出全面改革优化城市更新政策,构建以“一次通过”为特征,全面压缩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行政审批体系,整合全流程审批事项,全面实施“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审批时间压缩至6个月以内。

  随后,与省政府下放“三旧”改造征地审批权、原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机构职能合并整合等重大工作相结合,经反复研究修改,《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作为城市更新审批改革的具体配套文件今年4月正式实施。改革后,东莞整合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打包”形成“1+N”总体实施方案,实施并联审批,采用“一次过会,全程通行”,一次性征求部门意见、一次性报市政府审批。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N”方案的“1”是指一份请示文件,“N”是指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审批涉及前期研究报告、改造方案、征地报批方案、收储方案、收地手续方案、供地方案等若干份方案(报告)。此前,“N”份方案中的征地报批方案由省政府审批,其余方案由原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不同市直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各方案串联审批、一个一个环节地走,环节多、耗时长,大量时间消耗在公文往返之中。

  受益于省政府将“三旧”改造征地审批权下放到市政府,原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机构职能整合到新的自然资源部门,“N”份方案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打包”为一套审批文件一次性审核、审批,最大限度地整合市级审批事项,简化优化报批材料,全面压缩审批时限。

  首宗“1+N”方案审批时间缩减一半以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N”方案整合缩减流程,市职能部门凭市政府批复文件直接落实后续工作,审批环节由6个缩减为1个,预期整体审批时限由1—2年缩短到6个月内;将6个方案材料清单中相同材料整合为“基础材料清单”,不同的材料单列提交,行政部门内部能查实的材料不需要提供,从整体上减少30%的报批材料数量,尤其是减少基础图件反复提交,减轻镇街和改造主体负担。

  在制定《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的同时,东莞市自然资源部门以长安镇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为试点,同步启动试点工作。4月3日,《长安镇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作为首宗“1+N”方案正式上报。

  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位于长安镇锦厦社区,改造总面积8.3561公顷,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合作企业后,长安镇政府、改造主体将该项目涉及的改造方案(确认主体)、征地报批方案、收储方案、供地方案4个事项“打包”形成“1+N”方案,一次性上报审批。

  作为首宗试点项目,虽然各环节协调对接耗费了相当时间,但从受理到市政府批准的整个过程仅3个余月(包括期间材料补正、等候上会的时间),与之前相比,原来串联的4个审批循环合并为1个审批循环,压缩审批时间一半以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安镇锦厦陶瓷市场村企合作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的获批迈出东莞城市更新审批改革的重要一步,打响了“1+N”方案审批的第一炮。随着后续改革的陆续落地和完善,“1+N”方案审批的时间将进一步缩短。

  ■延伸

  资源管理改革举措将陆续出台

  除了《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之外,今年以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深化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审批流程再造,推出多项审批改革举措,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措施一,下放“工改工”审批权限。取消“工改工”年度计划审批,实行随报随审,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工改工”改造方案委托各镇街审批,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措施二,优化城市规划审批。取消对前期研究报告的行政审查,改为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校核报告,控规调整成果实行一次审核,节省控规调整审批时间。

  措施三,简化不动产注销登记。镇街政府、单一改造主体可凭相关批复一次性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全部原不动产权登记,无需由权利人单宗申请。

  措施四,理顺镇街村组集体决策程序。建立集体决策事项清单,镇街政府实行“一次过会,全程通行”,村组集体实行“一次表决,全程通行”,全方位降低城市更新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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