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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得如何?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 : 2024-05-29 09:02:4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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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目前,全省建有各类体育场地约34.08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8平方米。下一步将按条例规定,推动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依法有序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休闲健身空间。

  报告显示,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工作体系全面建立。

  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方面,报告显示,目前,全省建有各类体育场地约34.08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8平方米,建成健身步道超2.68万公里,建有社区体育公园3000余个,提前完成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相关场地设施指标要求。

  各地市也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工作。深圳市新建300余套智能化室外健身设施,推进智能健身设施进公园,并在有条件的公园建设淋浴房。韶关市依托丹霞山独特资源,把阅丹公路打造为集徒步、骑行、马拉松等赛事与旅游于一体的“广东最美旅游公路”。梅州市着力打造“足球之乡”,全市建设足球场1067块,每万人2.6块,居全省第一。

  执法检查组发现,目前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出新出彩,2019年至今,广东成功举办40多项国际性赛事、100多项全国性赛事、600多项省级赛事。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省举办4500多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比赛15万余场,参加比赛190多万人,专场观众2500多万人。

  不仅如此,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也不断完善。报告显示,全省已累计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7万人,居全国首位。全省建成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163个,乡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1317个,形成覆盖乡镇(街道)的科学健身服务网络。

  部分场地设施开放使用不充分、收费标准有争议……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也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

  针对公共空间综合利用问题,报告建议,要合法合规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空置场所等空间,积极推进公共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在距离城区中心或居住区较远的体育场馆,沿线应加强公共交通、充电设施等配套建设,最大限度便利群众日常健身活动。已建成或改扩建小区,要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和边角地,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尽量增配健身设施。

  报告也建议,目前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体育场地在对外开放方面仍有较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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