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近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广州市城镇房屋安全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部分条件成熟的范围内率先试点,借助保险的市场化作用,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提供巡查、检测、监测、赔付服务,降低房屋安全风险,减轻政府管理压力,建立健全城镇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广州实际情况建立实施城镇房屋安全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房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房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广州将针对不同状态、不同类型城镇房屋,系统设计房屋安全保险制度,建立覆盖房屋建筑建设、使用全生命周期的保险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加强房屋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安全隐患管控,消除风险隐患,预防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倒塌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玻璃幕墙、外墙脱落事故。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在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房屋安全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试点工作启动实施;在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5年9月),各单位按照试点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总结阶段性经验,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和推进试点工作;在总结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各单位总结试点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房屋安全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
对于新建房屋,广州已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有关投保要求列入了《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将继续落实好新建房屋安全保险有关规定,避免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对于既有房屋,如何逐步扩大投保范围?《方案》提出,鼓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行为房屋投保;通过党建引领,鼓励经济联合社为村集体物业及村民房屋投保;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筹措资金为本小区房屋购买保险;鼓励建筑玻璃幕墙相关维护责任主体投保建筑玻璃幕墙的相关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