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圣康透露,今年以来,针对超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部门每天设置104个高峰岗、54组“羊城铁骑”,加强常态化管理。交警部门提醒,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罚。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共发生火灾1212起,造成4人死亡。其中,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占火灾总数的19.8%;死亡2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50%。经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有74%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起火原因80%以上为电池热失控引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朝晖介绍,目前,广州已有约2260个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约占全市物业小区总数的65%,广州市力争到今年底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促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更加安全、规范。
林圣康表示,今年以来,广州交警部门依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平台,通过常态管理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先后联合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22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0.25万宗,其中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4.39万宗。
广州交警提醒,按照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请市民群众尽快办理登记上牌;过渡期号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