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会在我省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日前,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系统深入加强我省县级工会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广东工会将力争实现县级工会“七个全覆盖”的专项工作目标任务,即实现工业园区工联会全覆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工人文化宫建设和服务全覆盖、职工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域智慧工会”模式全覆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全覆盖和工会干部培训全覆盖。
建工人文化宫
最高补助1200万元
不断扩大工会的组织覆盖,建好工会工作阵地,是工会发挥组织职能作用的基础。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县(区)辖工业园区(含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联会建设,上级工会从工作指导、人员力量、项目经费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每年给予每个县(区)辖工业园区(含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联会2万元经费补贴,力争实现县(区)辖工业园区工联会全覆盖。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实现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和服务、职工服务中心的全覆盖。提出要加大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改造保障力度,对“三类地区”(即粤东西北地区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自治县和珠三角地区山区县、市、区,下同)新建工人文化宫补助最高限额增加到1200万元,对非“三类地区”新建工人文化宫补助最高限额增加到1000万元。对“三类地区”工人文化宫建设维护好、活动开展好、职工服务好的县级总工会给予全民健身一次性专项补助50万元,用于购买健身设施、健身器材。在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上,将持续开展“省职工服务综合体”及“省职工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获评省职工服务综合体试点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每家奖补30万元工作经费;获评省职工服务示范点的,每家奖补10万元工作经费。
依托线上平台
开展服务职工普惠活动
当前,随着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县级工会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多样,职能作用更加重要。深入加强县级工会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
《若干措施》提出,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提出要加强对县(区)级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保障,对县(区)“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补助经费总额的40%;对县(区)“劳动仲裁+工会”联合调解工作补助经费总额的50%。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热线作用,县(区)级工会对热线交办的工单事项及时落实反馈。
同时,面对数字化的浪潮和“三新”群体的需求,《若干措施》提出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全域智慧工会”模式全覆盖。通过推进“粤工惠”平台迭代完善,依托会员积分体系助力县(区)级工会开展服务职工普惠活动,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区)级工会补贴发放价值5万元的会员积分。同时,推进工会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区)视频会议系统三级全覆盖。
为保证工作队伍的力量,《若干措施》还要求实现县(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全覆盖。在省总工会为每个镇(街)配备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对县(区)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配备,每个县配备2名,基层工会数和职工会员数量多、工会工作为省级示范单位的县(区)级工会配备3名。对县(区)级工会配备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采用分级负担方式,省总工会每年负担6万元/人,并纳入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县(区)总工会要加强对全县(区)各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统筹与队伍统一管理,坚持集散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在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功能作用。
此外,还要实现县(区)级工会干部培训全覆盖。划分7个培训片区覆盖全省县(区)级工会,组织县(区)级工会干部就近集中参加工会干部培训班,每年将县(区)级工会干部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