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我省今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分为“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地方专项计划”有17所高校共计划招生2480人,比去年增加70人,4月19日至25日报名申请。
哪些考生可以报考?通知要求,考生须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此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在招生院校和专业方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通知明确,我省今年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30个县(市、区)。
怎么报名?通知要求,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上述两个平台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在招生方式方面,“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要严把资格条件,从2024年起,各有关地市招生办在复审时,要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数据,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核查考生户籍是否在实施区域满三年,并将核查结果于5月12日前正式行文(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