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安排方案的公示》,拟结合广东省民办教育实际,安排9508万元支持36所民办高校发展,包括本科和高职(含职业本科)院校,根据不同评价等次分别安排461万元、285万元和150万元3种额度。
安排方案显示,18所本科院校将获得该专项资金。其中,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州南方学院、广州理工学院4所高校获一等评价等次,获得资金最多,均为461万元;有6所获二等评价等次的高校获285万元资金,分别是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以及东莞城市学院;其余学校均获得150万元资金支持,包括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广州软件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和湛江科技学院。
在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方面,有18所高校入选,其中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4所高校为一等评价等次,分别获得461万元资金;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等6所高校被评为二等评价等次,分别获得285万元资金;其余学校均获得150万元,包括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私立华联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和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本次公示期自11月18日至24日,共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