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广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四年负增长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统筹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推进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2020年全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20.20%。有力排查整治一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累计公布4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并督促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全市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四年负增长。
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19.33万亩耕地安全利用和0.40万亩严格管控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有关考核要求。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累计开展了34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积极推动28个重点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规划》要求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周边,避免新建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现有企业。
在建设用地方面,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及转让前,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纳入不动产登记管理,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向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嵌入土地储备、供应、改变用途等环节的审批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城市更新计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原则上不办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土地供应等手续。未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或经调查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出让、划拨。
防止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在农用地方面,《规划》提出,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结合地方耕作习惯和农产品特色,因地施策采取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替代种植非食用农产品与重金属低累积作物等落实严格管控措施。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包严格管控类耕地,推动规模化种植结构调整。做到风险管控措施可落地,农民收入有提高,质量安全有保障,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全面覆盖。
强化对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治理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粮食重金属检测,建立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加强粮食加工和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粮食抽检力度,经监督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粮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进行处置,防止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