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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出系列创新举措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时间 : 2022-06-23 11:15:4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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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发展有空间,好项目有地用、好项目快用地,好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意见》(下称《意见》)。在6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光荣介绍了我省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并与省林业局、佛山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共同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发布会消息,《意见》中提出的系列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创新性,操作性较强,将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新模式。

  保障发展

  土地使用要做“小气鬼”不做“大方客”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所研究员张虹鸥表示,《意见》既着力解决“十四五”时期广东自然资源领域的关键问题,又谋划解决203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广东区域协调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全局性、结构性、根本性问题,围绕“六个体系”建设提出了“广东方案”,协调了保护与开发这一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

  保障高质量发展是自然资源利用的主要目的之一。陈光荣介绍,为了确保“高质量发展有空间”,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拟建设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等都进行了衔接和空间落位,保障项目的空间需要。

  为了实现“好项目有地用、好项目快用地”,广东自2018年就率先把省级土地审批权委托给了21个地级以上市,近期还准备把省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批权委托给21个地级以上市。同时,我省还在用地指标上进行分类保障。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由国家直接配置用地指标,民生、环保、乡村振兴等11类项目由省里统筹保障用地指标。

  广东是产业强省,对于先进制造业,我省不仅加大用地规模、用地指标的支持,同时在土地出让方面也有优惠政策,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出让方式,为企业节约初始用地成本,近年来节约了超过1000亿元。同时,我省对工业用地进行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带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真正做到“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对于一些中小微的企业用地困难情况,广东还推出了“产业保障房”措施。

  “广东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决定了我们必须节约集约用好每一寸土地。在土地的使用上,我们要做‘小气鬼’,不要做‘大方客’。”陈光荣表示,因此,好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在这方面,近年来,广东通过改造100多万亩“三旧”用地,投资2.2万亿,节约土地25万亩;改造村镇工业集聚区2万多亩,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的土地45万亩。

  在发布会上,佛山市副市长乔羽介绍,佛山以顺德区杏坛镇、南海区作为国家和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通过实施“三旧”改造、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组合拳,腾挪出更多优质产业空间。在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中,坚持“工改工”为主不动摇,“工改工”比例总体不低于70%。

  生态保护

  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初步构建以南岭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华南虎、穿山甲、中华白海豚、丹霞梧桐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发生巨大变化,广东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介绍,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围绕体系构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三大方面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一方面,我省将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加快编制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构建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格局。

  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陈俊光介绍,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361个,占全省陆海国土总面积的10%。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持续提高石漠化地区林草植被综合盖度,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和珍稀濒危植物保育“一中心三基地”项目建设,加强森林火灾和外来入侵物种防范。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今年,广东将启动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工作,高标准推进绿美广东大行动,加快推进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3000亩、石漠化治理3万亩,全面启动实施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乡村振兴

  留、保、供、造、活保障农民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动乡村振兴和保障农民住房方面,《意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从留、保、供、造、活五个字上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留”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好乡村振兴的用地需求,指导各地在编制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要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和满足乡村振兴发展建设需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保”是指全力保“地”、保护耕地。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升耕地保护意识,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同时,要显化耕地的价值,探索建立耕地易地保护机制,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供”即精准供给乡村振兴用地,我省明确要求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地可用。

  “造”是指积极造地。广东通过垦造水田,不仅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更为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与此同时,还要稳慎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恢复一部分耕地,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活”则是要稳妥有序地让农村的各种地活起来,让农民真正能够从“地”中获得效益。比如,广东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全域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进行整理,既为建设腾出空间,也为农业生产提供成片的耕地,提高了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就是要盘活农村的土地,使农民朋友真正能够从土地上获得收益。”陈光荣表示,在保障农民住房方面,广东已经预下达各个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农民建房所需要的用地指标将应保尽保,确保满足农民住宅用地的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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