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家用燃气灶、锁具等2种产品质量省市联动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95款,其中,电子商务平台不合格产品12款(天猫3款、京东6款、拼多多2款、苏宁1款)、生产销售单位不合格产品83款。在抽查不合格产品中,家用燃气灶不合格产品77款、锁具不合格产品18款。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家用燃气灶。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等4个平台销售单位,涉及省内21个地市生产销售单位,以及省外江苏、安徽、山东、浙江、上海、广西等6个省(市、区)共27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77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燃气导管。
(二)锁具。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苏宁等5个平台销售单位,涉及省内21个地市生产销售单位,以及省外浙江、山东、湖北等3个省共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8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插芯门锁产品方舌轴向静载荷、球形门锁产品的执手扭矩、球形门锁产品的锁舌侧向静载荷、电子防盗锁产品的锁舌轴向静载荷、电子防盗锁产品的电源性能(欠压)、电子防盗锁产品的防破坏报警功能。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结果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要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